我县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做好冬季及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县安委会近期召开专项会议,部署全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运营。批发企业要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格烟花爆竹入库后的备案管理,企业要将购买的种类、规格、数量和生产企业名称以书面形式报告给我局备案。提前做好节日期间临时零售网点规划布局,确保零售网点之间保持安全的距离。
二是严格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建立了公安牵头,安监、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合监管机制,认真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各镇办、监管部门要制定执法检查计划,责任落实到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拉网式不间断地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问题严重的,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予以关闭。交通部门要加大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尤其对外地进入我县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必须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各镇办合理布设零售网点,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布点经营,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做好大型焰火晚会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是重点开展“打非”专项治理。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坚持不懈抓好“打非”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分工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组织专人对废弃工厂、出租房、闲置房等可疑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村、重点户安排专人负责,重点监管。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善于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共同打赢这场艰巨战。
四是加大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形成全县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各镇办、街道办、社区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常识进万家活动,采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页、寓教于乐的生活小戏剧等方式宣传烟花爆竹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要在高青新闻等重要媒体上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同时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五是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12月24日,县安监局组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户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聘请市级专家和有关部门业务人员进行授课,重点培训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传达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通知,并对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通过培训提高了各经营业户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稳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