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通过加强与工商登记信息比对依法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高青县工商登记户数显著增加。但反映到税务部门的新增税务登记户数与工商登记户数却存在较大差异,新增税收贡献率较低,税收收入增幅十分有限。为深入分析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原因,高青县地税局深入调研,积极与工商、财政、国税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剖析了当前差异情况及原因,明确了整改措施,加大税源管理力度,依法加强税收征管,防范了逃避纳税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工商、税务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工商部门信息交换、比对工作力度,由县政府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制订工商与税务部门登记信息传递、配合或衔接等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由税务机关印制办理税务登记明白纸,在工商局发放营业执照的同时,将明白纸送达给业户,将办理税务登记的政策依据、办理时限及违法后果告知业户,从而提高办理税务登记的比例。同时,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共同清理应办未办税务登记业户,将应办未办税务登记业户数量压缩到最小。
二是加大税务登记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通过《今日高青》、高青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县局“高青地税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等渠道,加大办理税务登记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行为的检查及处罚办法宣传,公布执法程序,充分利用法律的威慑力促使业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考核,明确责任义务。强化工商地税登记信息比对整改,并重点做好企业和地税单管户的比对处理工作。将地税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比对整改工作纳入县局绩效考核内容,将办证率作为考核重要指标,明确责任人员,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系统上下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四是突出比对重点,实行分级分类。重点做好企业、单管户、主城区的工商比对处理工作。为了做好工商比对工作,县局对未登记户进行分级分类,首先重点做好企业和单管户的督促登记工作。其中2014年四季度6户未登记企业、20户个体单管户均已办理税务登记。由于个体双管户在登记和定额核定环节都是以国税局为主,我局与县国税局积极协商,在做好企业和单管户的基础上,再重点做好双管户的比对工作。
五是推动“三证合一”尽快实施,实现源头控管。目前高青县人民政府已经实现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有关内设机构人员全部进驻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服务,如果实现“三证合一”,可从根源上消除户籍信息不一致、避免税务机关漏管的现象,会扩大税基,有效地减少偷税漏税并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