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近几年来,为了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淄博高新区坚持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新区财政支持到位,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截至2020年底,高新区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进这项改革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高新区根据全区实际情况,特别是2019年以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速度。为此,高新区财政支持到位,及时拨付改革经费,确保了这项改革工作的进行。截至2020年12月底前,高新区已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乡村振兴贡献了最大力量。
各村(居)改革工作完成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记载股份信息,作为其参与集体经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中,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建立专业化的农村集体经济财会、审计监督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提高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重大决策事项、债权债务等定期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发生侵占集体资产的问题。
这项改革工作的完成也为高新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和更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