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同学们:
为了帮助你们顺利就业,就你们关心的一些问题做以下说明: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
你们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山东院校毕业生须网上签约),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前往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有关鉴证手续,别忘了要及时将签好的协议书返回学校,以便学校列入派遣计划。
二、关于报到登记
1、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直接到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报到登记,由用人单位开具接收函办理人事派遣手续。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专科和中专毕业生可直接到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报到登记。
4、从7月1日—12月15日,毕业生进行报到登记,登记时须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
三、关于改派
毕业生办理改派应该持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放行函及新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接收函。
四、关于落户
本县生源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户口落在用人单位集体户口上或原家庭户;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户口落在原家庭户。2、县外生源毕业生,在我县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
出具落户介绍信办法:落原家庭户口及在县属单位就业的,通过县人才服务中心单位出具落户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时间:7月5日—11月30日。
五、关于档案转递
来我县报到的毕业生,其档案转递一律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个人及家属携带的档案一律不予收理。
高青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