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二桥完善水源区环境保护设施工程
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二桥完善水源区环境保护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二桥完善水源区环境保护设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三水二桥位于国道G240线K2549+136.5处,跨越北江支流东平水道,主桥及引道工程全长18.7Km,属于特大桥,本次桥梁实施长度为3.051Km,实施里程范围为K11+217~K14+268。
现三水二桥桥面排水系统中的排水管大部分已损坏,且主桥路段桥面水直接排入北江,对北江水源保护区域造成一定的污染。为消除桥面排水对饮用水源的污染隐患,要求桥面雨水不能直接排入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必须对主桥路段桥面排水进行改造,同时对引桥部分现有的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
2.3 计划工期:18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桥梁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增设南北两岸的应急处理池、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维修、绿化与环境保护设施维修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最高投标限价为:7,587,005元。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承包人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一次性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3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2)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6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3)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8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4)工程完工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5)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完工检测合格后三个月内提交完整的施工档案资料,并经三水区财政局审定结算后按程序支付,工程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资质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9 年6月至2019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注: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投标人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接并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10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10.1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10.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6月至2019年 11月)为拟派项目总工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17时00分起至2019年12月31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1月15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1月19日8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19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1月1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以及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jgzn/)。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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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 | 招标代理: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63、65号 | 地 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808 |
联系人: | 阮先生 | 联 系 人: | 陈沛杰、林华涛 |
电 话: | 0757-87758001 | 电 话: | 0757-86283490-803/806 |
|
| 传 真: | 0757-86293490 |
|
| 电子邮箱: | bjzj_gz@163.com |
2019年12月24日 |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