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社局认真做好失业金调整发放工作
近日,淄川区经济开发区李师傅打电话到区人社部门咨询:“10月份,我的社保卡打上失业金1890元,是不是你们发错了?”此前李师傅每月领取失业金是1719元。自10月起,淄川区失业金发放标准统一调整为1890元,增加171元。李师傅听完工作人员的解释,激动地说道:“感谢政府对我们失业人员的关心,让我们有了更多经济上的保障。”
此次失业金调整是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要求而进行的。为扎实推进工作,区人社局社保服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及时上调失业保险金金额,并做好当月失业金按时发放各项工作,保障失业人员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
近年来,区人社部门以“方便办事群众申领失业保险”为抓手,认真组织实施业务受理“全市通办、三级联办”“零材料、零跑腿”的服务模式,让失业人员享受到更为便捷贴心的服务。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温暖淄博人社”APP两种方式,网上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同时取消失业申报需在60日内进行的申领期限。从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金直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进一步扩大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今年前10个月,为符合领取失业金人员2.23万人次,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3900万元,不断提升失业人员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淄川融媒 编辑 李蕙含 通讯员 亓涛 杜肖娟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