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系统一体化执法推进辖区劳务派遣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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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监管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37号)要求,4月份,区人社局将面向辖区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中,区人社局将按照“一体化”执法检查要求,由劳动关系、社保、劳动监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从事劳动派遣业务的单位进行考察核验。监督检查工作分为网上填报和书面核验两部分。网上填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完成“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的填报工作,逾时不报的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单位。书面核验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提交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审计报告,劳务派遣职工工资发放、参保缴费和其他财务凭证等资料,逾期未报或报送材料不全的单位将不予核验并计入劳务派遣单位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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