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参加全省行政复议法学习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10月15日上午,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制科长130余人,在市公安局天桥分局礼堂参加全省《行政复议法》同步学习培训,着力推进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政府法定职能,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省政府法制办朱晓峰副主任深入浅出讲解了《行政复议法》的发展过程、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提出了行政机关在贯彻实施法律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指出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行政复议的权利、告知义务;提出书面答复、提供证据及依据的义务;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义务。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理解新《行政诉讼法》的新要求,正确把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等新情况,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制度,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与会人员通过参加学习,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有利于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效提高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