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惩防结合鲍山街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鲍山街道紧紧围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街道实际出发,全面落实《党章》赋予的各项任务,创新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落到实处,促进街道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落实“四议两公开”,打造阳光村务抓好示范村居创建,及时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联席会议,传达济南市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暨农廉体系建设会议文件精神,同时就“123农廉工程”进行认真学习,明确街道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与目标,坚持“全面推开、分批创建、逐年深化”的创建思路,把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目标。健全完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一年一考核,两年一复审,确保示范村创建质量。目前,街道已成功创建梁四村为示范村居,使得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增强了勤政廉政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健全完善“两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村级议事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办法,实行制作村务“流程图”、规范化管理的做法,统一规范村级民主决策台账。加大村务党务公开力度,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公开透明。同时,贯彻《关于在全省农村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规范村级行为,提高监督质量。目前,街道2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了对村级事务与财务的监督,有效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监督村级公章委托管理
严格村级公章的使用审批程序,为保证公章使用的透明度,确保公章使用的严肃性、合法性。使用公章前,公章使用当事人先填写《村两委会公章使用登记表》,详细注明盖章事由,一式两联(村和管理区各留一联)。登记表交由村支部书记、主任、业务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村公章管理人员执相关手续到管理区申请盖章,经管理区审查无误并进行登记后予以盖章。关系全体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盖章事宜,必须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四议两公开”的要求执行。对于决议内容要及时进行公开(7至10天);需签订合同的,必须按照项目竞标、合同监管相关要求进行办理。盖章手续完备后,应在1至3日内办理完毕。
落实盖章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把关村级公章使用,对关系全体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核时,街道管理区对村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涉及经济合同的必须要求村出示司法所见证书及公开招标相关材料且进行审核,符合盖章条件的方可盖章,同时对村级各项审核资料及时进行归档管理。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章管理和使用工作,对于村民在正常合理范围内需要盖章的,村两委必须及时签字,及时盖章,不准以盖章为由吃、拿、卡、要。对因工作疏忽、把关不严或擅自动用村级公章给村级集体或群众造成损失的,街道党工委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统一管理,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
细化管理台帐,加强“三资”管理网络信息化建设,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设置台帐,健全农户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资源的信息台帐,依托济南市农廉网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使用统一的代理软件,把各村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等相关资料录入微机,实行电算化管理。对农村资产资源招投标情况进行实时查询、监督,对资产资源变动、大额收支进行额度设置、预警监测,形成网上实时监督、问题自动报警、信息及时反馈、管理全程公开的网络管理体系,做到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密切配合、相互促进。
优化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农村“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使“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领导组成员、村干部、村报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对“三资”管理工作的认识,确保“三资”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严格运行程序,所有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源流转和承包、公益事业经费筹集、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最终结果由街道党工委进行审核把关。“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汇总一次本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印章后向群众公布,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提高农村“三资”使用的透明度。
健全监督,完善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程序
坚持依法、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程序,严格按照竞标规定的时限、纪律、规则进行,确保公平公正;便于群众参与,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原则,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将农村各类经济合同全部纳入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的轨道,实现由事后调解向全程指导、监督的延伸,避免因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法律漏洞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竞标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从根本上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将农村各类经济活动由事后处理变成事前防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防止各类矛盾纠纷发生,有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作者:郭萍)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