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民政局三化一减让低保人吃的明白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农村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越来越难以掌握,隐瞒打零工收入等情况屡屡发生,“精准识别难”问题日益成为基层信访矛盾的焦点。带着这一问题,长清区民政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调查研究,寻求解决思路,最终 “三化一减”工作法,解决了这一难题,真正让低保人“吃的明白”,让基层干部“救的放心”。
细化零工收入测算公式。长清区素有“建筑之乡”之称,农村低保对象经常随建筑队外出打工,工作没有固定时间段、固定地点、固定单位,核实起来非常困难。如何精准识别这部分人员的收入?区民政局采取了参考统计指标、大量调研取证的方式,探索建立了“无固定单位、无固定工作时间段人员”与当地“行业工资基本标准”挂钩核定收入的方式,即将“打零工”人员界定为每年工作9个月,农忙收种的2个月和春节的1个月不计入务工时间段;每月工作天数界定为20天,这也是建筑行业人员务工的基本天数;每天的收入为行业工资基本标准,比如泥瓦工约每天100元等等。上述三个数字相乘,就是打零工人员的年收入。
量化土地收入测算指标。长清区的地形呈现“八山一洼一平原”的状态,农村种植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类繁多。受制于灌溉、品种等多种因素,各种作物每年的收入波动幅度较大。为了精准计算群众的土地收入,区民政局探索了土地收入“三定量、一单位、一减免”方法。“三定量”即粮食作物实行浮动计算,确定好上一年的粮食作物每亩地的基准收入,然后分类浮动,其中山坡旱地收入按基准数的80%测算、山坡灌溉地和平原旱地按基准计算、平原灌溉地按基准上浮20%计算;“一单位”即经济果木统一按照每35棵为一个单位,收入按上一年的经济果木收入计算;“一减免”即将人工、农药等种植成本纳入考虑范围,因灾害导致减产50%以上的,视为支出大于收入的状态,本年度内不再计算其土地收入。
优化子女赡养费计算方法。救助对象子女家庭情况一直是收入认定工作中的难点,也是干部群众容易产生矛盾的焦点,这项工作做不好会给基层民政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倒逼出了“子女有房有车一刀切”等不合理、不科学的“土政策”,影响了政策的严肃性。为改变这一现状,在倡导子女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的同时,区民政局不断优化子女赡养费计算方式,探索建立了“一基本两减免三不算”方法:“一基本”指的是对子女赡养费,有法律判决的按法律文书规定测算,没有法律判决的参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20%测算;“两减免”指的是子女家庭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人,子女本身家庭有实际困难、无力全额缴纳赡养费的可以按基本数50%计算;“三不算”指子女本身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毕业不足半年且不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应届专本科学生,这三类人员列为不需缴纳赡养费人员,不用提供纸质证明,只依托山东省社会救助系统进行数据信息核对。
减去群众刚性生活支出。收入是做“加法”,支出是算“减法”。在做好“三化”加法的同时,区民政局从群众的医疗、教育两大刚性支出入手,做实减法,让低保救助更加暖心。对患有重大疾病的低保对象,即使领取了拆迁补偿也仍然困难,因此我们做出如下规定:低保对象提供领取拆迁款日之后医疗***、能证明补偿金花费殆尽的,可以继续享受低保;每月有固定药费支出,补偿金扣减医药费之后再进行平摊计算;对重特大疾病的一次性医疗费用纳入扣减范围,与每月固定药费叠加计算。对低保家庭的子女教育支出,我们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个标准进行扣减,家庭中有多个学生的实行叠加计算。通过明确相应扣减标准方式,有效保障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政策的“温度”。 “三化一减”自实施以来,我区将446户748人纳入保障范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