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标准建设城乡防洪工程
提升城市品位 促进人水协调
我市高标准建设城乡防洪工程
本报讯(记者 黄昌明)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市、区)城市防洪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注重更新设计理念,高标准建设工程,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促进了人水协调。
我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处理好水利与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环境的关系,将水利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融为一体综合考虑,坚持防洪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相协调,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工程防洪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地级城市防洪工程按100年一遇、县级城市防洪工程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其中,茂名市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在防洪堤面及背水坡进行绿化、建设主体景区,在两堤的内侧建设一条长达6公里,宽30至40米的一级绿化平台,平时供市民、游人休闲娱乐,洪水到来时供行洪,实现了人水和谐相处。茂港区城区防洪工程建设根据茂名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向南靠海发展的战略布局,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把城市防洪、滨海旅游、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和保护现有的海滩和木麻黄防风林带,将“第一滩”和虎头山旅游度假区进行有效整合,防潮、抗潮堤段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了茂港区旅游文化品位。电白县城市防洪东海堤达标工程也把城市防洪、道路交通、城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高标准的海堤不但成为保护电白县城的“钢铁长城”,而且成为海边一道亮丽的风景。
《茂名日报》(2005-11-27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