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构建安全隐患整改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成效,去年以来,滨海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监管执法和责任落实,不断健全隐患整改交办和销号制,着力构建起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滨海县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实行安全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由县安委办牵头,安监、住建、交通等部门分线列出重大安全隐患,各镇区、园区分块罗列安全隐患,建立全县重大隐患清单台账。依法依规全方位全时段强化安全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监管,对列入清单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指令。县安委办先后交办提醒事项128条,对14个镇区建筑施工、消防等方面的153个安全隐患及时交办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实施“三个一批”,对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事项,确保及时销号推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出台建筑安全监管等制度,全过程、全方位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同时完善企业隐患整改网上直报体系,不断提升企业自查自改能力。把安全隐患整改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与企业标准化创建结合起来,与安全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切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县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5329个,已整改到位15116个,整改率达到98.6%。立案处理的5家隐患整改未及时完成企业、停产整改的2家隐患整改不到位企业,现均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