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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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1〕13号)及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及政策配套任务清单的通知》(泰财农〔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局会商确定,报请区领导同意,由江苏姜丰种业有限公司、泰州市仙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振白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承担实施2021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6日。
如对拟推荐的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予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组或区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88101***6、88808556)。
特此公示。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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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07: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