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纪检监察系统召开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
10月24日晚上8点,兴仁县纪委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桂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兴仁县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研究部署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就当前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张桂要求,要继续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作用,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压实责任,围绕扶贫项目开展精准监督,采取专项检查、巡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扶贫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扶贫领域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单位,要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以常态化问责促进担当尽责。要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增加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各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协调,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挺纪在前,前移关口,做深做细作实监督执纪问责,共同推动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1+10”配套文件明确的范围,迅速对本地区、本部门十八大以来涉及脱贫攻坚10项行动的项目资金进行摸底排查。各县直部门党组要在组织对本部门审批的项目实施情况、下拨的资金流向全面清理、统一登记造册的基础上,按照抽查比例不能低于10%的目标进行核查,乡镇(街道)要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全县涉及民生部门主要领导,相关部门纪检组长;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委局相关室负责人,各纪委监察分局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7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