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天降之物变成飞来横祸
近期,深圳一6岁小男孩在小区里被楼上掉下来的玻璃窗砸中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在日常生活中,高空坠物屡屡发生,危害巨大,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警方提醒:
1、高空抛物时物品下落速度快,冲击力度大,很小的物品从高空抛掷下来都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高空抛物是一种害人害己的不道德行为,更是触犯法律的危险行为,如恶意高空抛物,或者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等严重后果时,将涉及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2、居民要从自身做起,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家长更要注意言传身教,用自身的规范行为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从源头上杜绝高空坠物的发生。
3、社区及物业要及时排查小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适当增加防高空坠物***头并在小区醒目处设立警示语,防止高空坠物的发生。
4、为了避免意外高空坠物,家中窗台边的危险物品,如花瓶、杯子、拖把、砖块等要及时清理,尽量避免在窗边摆放或悬挂物品,并定期检查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5、在大风天,为避免出现高空坠物的现象,居民在行走时最好远离高楼等危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