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履职能力——市中院开展小微课题研究推动调研工作纪实
获奖现场。
荣誉证书。
核心提示
4月22日,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作出关于表彰2018年度小微课题优秀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7篇优秀小微课题和4个优秀组织奖均由阳泉市法院系统获得。
近年来,市中院紧紧围绕“政治建院、文化兴院、管理强院”的治院理念和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公正、以责任促公正,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的“三促一回应”工作思路,把调研定位为更高层次的审判、更高质量的审判,树立调研服务领导决策、调研推动审判实践的理念,以“大调研”格局构建为出发点、调研课题为发力点、成果转化为落脚点,积极引领并推动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2015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市中院均为全省中标课题数量最多的中级人民法院,曾连续三年获得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的调研课题组织奖,多项调研成果获省委、市委、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批示肯定,多项调研成果为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坚实保障。
主动作为 推动“大调研”工作格局建立
为不断提升全市法院政法工作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更好地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服务,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于2018年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小微课题研究活动,累计共收到小微课题25篇。
经过认真评选推荐,其中7篇被确定为优秀小微课题,分别是市中院张彩虹、李欣编写的《运用人民陪审员审理行政案件经验与方法》,市中院任文东、张煦轩编写的《正当防卫的认定模式》,市中院王永平编写的《浅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对权利人单方委托鉴定、单方维修车辆的赔偿责任》,市中院周超编写的《关于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与减刑假释工作关联问题的研究》,郊区法院王拉寿编写的《农村婚约财产案件执行情况调研报告》,平定法院耿晋生等编写的《浅谈新时期司法警察执法形象》和盂县法院赵凯欣编写的《独任制适用范围问题研究》。此次活动共评选出4个优秀组织单位,分别是市中院、郊区法院、平定法院和盂县法院。
调研工作的开展不能仅仅依赖于研究室的单打独斗。一方面研究室主动作为,发挥自身调研优势,挖掘审判亮点、总结审判经验、查找审判突出问题,每年都会形成反映全市法院亮点和问题的系列调研文章,其中《有为才能有位——矿区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得到时任省高院院长左世忠的批示肯定;另一方面,积极动员领导带头参与调研,市中院院长陈明华经常主持省高院重点课题,其他院领导半数以上都申报了省高院重点课题,课题全部顺利结项并获奖,院领导参与调研为全体干警树立了榜样,为调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不断健全调研制度,形成调研奖励办法,并把调研作为年终考核和法官入额考核的重要指标,积极发动全体干警参与调研,形成领导重视、研究室引导、全体干警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格局。
重点发力 调研课题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推动调研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市中院坚持重点发力,按照日常调研为基础、中院调研课题为支撑、省高院重点课题为统领的工作思路,以调研课题为发力点,调研工作成果显著。制度先行,规范管理调研课题,出台《阳泉市法院系统课题调研项目管理办法》,对课题调研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调研流程,建立课题档案,实行课题备案通报,规范课题经费拨付、使用,统筹服务管理课题组,推动调研课题工作的规范发展;人才为基,打造课题调研软实力,依托日常调研挖掘,建立了一支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创新、乐于调研的高学历、高素质、年轻化的调研骨干队伍,为调研工作开展提供智力支持;项目化推进,调研课题数量、质量均取得突破,近几年,阳泉法院共计中标省高院重点课题25个,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8个,优秀奖13个;定期自行组织中院课题招标,共组织完成中院课题13个,其中市中院课题《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实务问题及相关理论问题的调研》经过省高院研究室审定后,以此为基础向最高院提出课题建议并入选最高院课题选项,最终由左世忠院长牵头主持申报并中标最高院重点课题成功,实现山西法院申报最高院重点课题零的突破,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
在全国法院系统第29届学术讨论会上,市中院选报郝学敏撰写的《在新司法公开环境下:涉诉涉法报道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及监管》文章荣获优秀奖,调研成果不断涌现。
实处见效 调研成果服务决策助推审判成效
调研的目的是服务领导决策和审判执行工作。市中院在重视调研的同时,更强调调研成果转化。一方面,推荐优秀调研成果在《山西审判》、省高院《调研专刊》等媒体发表,并集结优秀成果汇编出版了《阳泉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书,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另一方面,积极辅助课题组完成成果转化,通过对审判管理运行机制的调研,制定出台《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节点监督管理细则》《审判流程节点权限配置规定》等制度,促进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和审判管理机制的完善;通过对刑诉法“关于死刑犯与近亲属会见”新规定所开展的调研,出台《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犯与近亲属会见暂行意见》,指导、规范了该项工作,并为省高院制定相关解释提供了借鉴;通过对担保案件、金融借款类案件的调研,与市政府、市人行联合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座谈会,向全市金融机构提出了风险防范建议;通过对行政裁判方式开展调研,摸索出行政、司法、纪检三个环节衔接配合化解行政纠纷的模式,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在案例方面,市中院报送的《行政诉讼的裁判结果是民事诉讼的定案根据或裁决依据,应当中止民事诉讼——王鸿达诉盂县人民政府、王东林行政批复案》获第二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案例类)三等奖,这也是各中级法院唯一一家获奖,并且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得到省高院领导点名表扬。
在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系统2016、2017年度优秀案例分析暨“促公正,法官梦”第四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市中院选送的《麻晓东与人寿财险阳泉公司、符艾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获得年度优秀奖,这也是山西省法院唯一获得2017年度优秀奖的选报作品。(冯华锐 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