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制定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
2月2日,姜堰区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工作原则,为有效压降新型冠状病毒在全区工业企业内的传播风险,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姜堰区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
技术指南明确各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疫情防控期间,应明确管理人员作为企业专职卫生总监,具体负责各项防疫措施落实、督查以及信息上报;应制定并落实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需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本单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积极配合属地及卫健部门做好疫情处置等工作。
同时,技术指南明确防控措施,要求工业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工后要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