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舍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各村(社区):
从2016年起,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按照宜农林[2016]77号、宜财基层[2016]4号《关于印发2016年宜兴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总体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准确性和实效性,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整合优化,注重绩效。整合相关农业补贴资金,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突出工作绩效。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三)资金下达,直补到户。补贴资金通过农户“一折通”存折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农民受益。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计发依据
今年补贴依据为全市范围内二轮承包耕地中粮食种植面积。
(二)补贴标准
我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18元/亩。
(三)补贴范围
1、限定全市范围内二轮承包耕地中粮食种植面积。
2、限定在村组集体土地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被确认的耕地中粮食种植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对象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之间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或协议中未明确受益方的,补贴资金仍由土地承包权者享有;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必须上报镇政府备案,作为补贴发放依据。
2、村组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耕种时,村组必须与承包主体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在承包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并报镇政府备案,作为承包农户补贴的发放依据。协议约定的受益方为村组时,应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村组账户。村组未与承包主体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的村组集体土地不得申报补贴。
(五)其他要求
鼓励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程序。
1、面积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居委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分户登记清册),每户农户要签字确认。造册后由村民委员会(居委会)负责按今年实际补贴面积进行统计汇总上报村级汇总表。
2、张榜公示。在上报镇农服中心之前,各行政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村、组干部及30亩(含30亩)以上种粮大户一律要单独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户主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市财政局、农林局、镇农服中心、镇财政所举报电话等。农民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有问题的及时纠正;无异议后则由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将按组、农户数和实际核定补贴面积、金额进行汇总,经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盖章后,报镇汇总。
3、核查确认。镇农服中心和财政所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面积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按时将村数、组数、农户数和核定面积、补贴金额进行汇总,填制镇级汇总表,经镇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后,报宜兴市农林局、财政局。
4、资金发放。由镇财政所按照补贴清册,通过“一折通”系统平台直接打入农户“一折通”存折。
(二)时间安排。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要求各村(社区)在2016年6月23日前完成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其中全镇的统一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9-25日;镇农服中心、财政所在2016年6月25日前完成审核汇总并上报农林局;201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和村(社区)都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补贴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二)强化政策宣传。镇政府通过电视、张贴通知等形式对改革后的补贴政策进行宣传,各村(社区)要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2016年徐舍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面积申报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等工作,并公布举报电话(市农林局87951056、87951053,市财政局87981290,镇农服中心87604110,镇财政所87606206)。镇农服中心、财政所、各村(社区)要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与答疑工作。
(四)强化督查监管。镇农服中心、财政所将对各村(社区)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档案是否健全,核对补贴清册内容与核定的农户补贴面积、金额是否一致,农户是否签字,是否经过公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