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和凤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溧水区和凤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要:规划范围为北至和昌路、东至新河河道、西南至镇域边界,规划总面积为10.68平方公里。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资料等,进行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对地表水、大气、噪声、土壤、地下水、生态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镇区选址、发展规模、产业布局、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三、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和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海波
联系电话:025-57465058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5-83357365
电子邮箱:824537409@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通过填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
六、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首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