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地公告—宁(溧水)拟征公告〔2020〕5号
和凤镇孔镇村、中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孔镇安置房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关于和凤镇孔镇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溧审批投许[2019]336号),本地块拟用于孔镇安置房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和凤镇孔镇集镇,北至金才大浴场,西至三叶园林,南至三叶园林,东至123省道。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7日,由属地街镇、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