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向基层下放权力事项18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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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今年基层审批、执法、服务“三整合”改革开展以来,泰兴市紧紧围绕省市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基层社会治理以及百姓需求,聚焦基层赋权事项,共下放权力事项180项,数量居泰州第一位。
其中,下放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42项,既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有利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治理的权限,也有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社保证明、医保证明等方便群众生活的权限,满足了社会发展需求。下放处罚权138项,涉及公共服务、医疗教育、城管水务、农业农村、文体旅游等5个方面。处罚权下放并正常承接,能够有效***基层执法“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了的看不见”等责权分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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