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获中央预算内资金***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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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扬州市共有4个项目(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宝应县氾水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00万元,占全省资金的27.5%。
下一阶段,该市将根据国家要求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推进,加强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步伐,推动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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