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华山商贸区兴隆社区耐心劝解服务居民
2015年10月14日一早,兴隆社区刑满释放人员芦凤财就来到社区书记办公室,诉说自己无房居住的问题。芦凤财,男,1959年生人,因抢劫盗窃罪入狱至2011年1月31日刑满释放。克俭地区于1999年棚户区改造,因其在服刑期间,造成芦凤财出狱后没有固定住所,户口只能空挂在珠江街73号。
芦凤财出狱后第一时间就来到社区报到,当时社区了解其情况后,主动帮助其落户口办理身份证并安排其到一家旅店做保洁工作,并且告诉他先到皇姑区房产局查一下自己当年的房子动迁一事,社区也曾多次帮助他到区房产局、拆迁办咨询。由于芦凤财没有固定住所,没有联系方式,社区无法主动联系到本人,造成有些事情无法沟通。事隔多年后芦凤财再次来到社区,社区书记、综治干事、低保干事一起为其解答相关政策,耐心劝导他,房子是大事,先把自己的住所解决,社区也会帮助他到相关部门咨询,尽社区最大能力帮助其解决困难。
华山商贸区审核人:张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