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133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涉及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宏艳蔬菜经营部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沈阳市苏家屯区宏艳蔬菜经营部的韭菜, 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苏家屯区宏艳蔬菜经营部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2020年10月21日,当事人经营的韭菜共7.5公斤,货值金额为30元。
(三)经查,上述单位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现场下达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给予当事人免于处罚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