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9日发表  

深人考发〔2021〕25号

有关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报考人员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题型

10月23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客观题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客观题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客观题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客观题

10月24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主、客观题混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主、客观题混合

  2.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23日

上午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客观题

下午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客观题

10月24日

上午

8:00-12:00

专业考试(上)

主、客观题混合

下午

14:00-18:00

专业考试(下)

主、客观题混合

  3.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24日

上午

8:00-11:00

专业考试(上)

主、客观题混合

下午

14:00-17:00

专业考试(下)

主、客观题混合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区,考点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进行查询。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三)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19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20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我院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我院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此次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建注〔2019〕19号、建计〔2018〕87号、建计〔2016〕82号、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公告2016年第1号、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考试名称

基础考试收费标准

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客观题

主、客观题混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69元/科

73元/科

77元/科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69元/科

70元/科

74元/科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动力)

69元/科

75元/科

80元/科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69元/科

73元/科

77元/科

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

69元/科

70元/科

74元/科

注册化工工程师

75元/科

75元/科

80元/科

注册环保工程师

75元/科

75元/科

80元/科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69元/科

69元/科

80元/科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

78元/科

80元/科

85元/科

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

75元/科

70元/科

74元/科

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88元/科

85元/科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69元/科

77元/科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80元/科

  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如需要申领考试费票据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30日前登录深圳市考试院公众服务互动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进行申请即可,无需到现场申领。其他考试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我院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8日9:00—10月22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22日前到我院查询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报考人员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报考人员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1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深圳市报考人员须按照我院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按照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材料核查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报名预留电话)畅通,密切留意我院通知。

  七、监督监管

  我院对深圳市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我院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深圳市报考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基础成绩单的,资格证书或基础成绩单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我院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基础成绩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深圳市报考人员的纸质证书由我院负责发放,我院接收到上级考试机构下发的证书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发布证书发放通知,无须电话咨询,请相关报考人员密切留意。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证书查询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和深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留意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

  (二)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用户名密码查询、报名信息更正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深圳市考试院  

2021年8月1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钦州市人大来灵山开展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专题调研
  2. 钦北区青塘镇双高基地鹊塘片区甘蔗良种补贴的公示
  3. 32件优秀作品获奖
  4. 上思县四家班子领导集中观看电影长津湖
  5.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万秀城管开展路面违规接坡和违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6. 广西师范大学国际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到防城区开展普通话推广培训调研
  7. 罗鹏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迎检工作
  8. 投资广西选择北海—2023年北海市海上风电产业招商推介会顺利召开全国90多家风电行业企业参加签约项目投资额均超百亿元
  9. 浦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2021年10月8日)
  10.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第二十三批编号X06290050)
  11. 石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埇镇今冬明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
  12.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公示
  13. 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14. 上思县落实自治区反馈2019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8月份)
  15. 角嘴街道高标准推进清廉社区建设为基层治理发展注入廉动力
  16. 乡村振兴万秀区龙湖镇兴旺甜笋产业助推乡村振兴
  17. 蒋连生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陈梦蒙一行座谈交流
  18. 龙湖镇四强化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19. 广州市南沙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贴拟发放名单公示
  20. 全市宣传部长会议召开
  21. 龙起云带队实地督导检查南康镇营盘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2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44:23
  23. 市疾控专家提醒市民天气冷热多变注意预防传染性疾病
  24. 海城区召开区委常委议军会
  25. 乌家镇巾帼致富职业技能培训班开班
  26. 海城区全面筑牢反走私防线
  27. 广西乡村科技特派员薯芋产业科技服务团抓培训促发展
  28. 客天下叮噹小镇综合文旅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29. 灵山县实验小学开展系列活动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
  30. 馨苑小学兵与将的融合与互助
  31. 灵山县老年大学举行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
  32. 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提案线索的公告
  33. 鸿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4-07 03:29:55
  35. 蒋连生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开幕会上的讲话
  36. 2022年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召开
  37. 向海学堂第八期——向海经济广西的探索与实践专题讲座
  38. 拟批准防城区北仑河那良镇那巴水车那巴村板蒙里林沟河段河道采砂工程项目的意见公开
  39. 石埇镇生育登记办结名单(—2021929)
  40.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第二十三批编号D06300001第二十四批编号D063000***)
  41. 钦州市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发展问题整改暨迎接国家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42. 钦北区2020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公告
  43. 赴一场与春天的约会
  44. 我市举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45. 高考考生入考场前须戴口罩
  46.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梧州市中山小学法治课堂开讲了
  47. 统计局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
  48. 关于暂停办理万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大厅现场业务的通告
  49. 广州市南沙区党政代表团到漳平开展对口合作交流活动
  50. 人社局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51. 疫情防控合浦县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会暨交通卡点专题推进会
  52. 融入国际新发展格局铁山港区高端玻璃及光伏材料产业前景广阔
  53. 铁山港区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54. 上思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
  55. 神冠集团向武汉抗疫一线捐赠第三批爱心物资
  56. 为民办实事法援惠民生——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一起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57. 新时代文明实践区市场局开展安全用药禁毒防艾宣传活动
  58. 自治区教育厅到万秀区小红花幼儿园开展开学综合督导检查
  59. 上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60. 立功喜报送到家乌家镇开展送立功喜报活动
  61. 铁山港区召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
  62. 岑溪市多部门联合推进美丽公路平安交通创建
  63. 区主要领导带队调研督导创城工作
  64. 银滩镇举办2020年全民艺术普及业余文艺骨干舞蹈化妆培训班
  65. 龙起云主持召开铁山港区委常委会会议
  66. 鼓足干劲蓄势待发北海综合保税区全面部署2023年工作
  67. 冉笈的办证公示
  68. 辽河油田海上生产正式开始
  69. 王雄昌到三合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站履职活动
  70.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第二十五批编号D07010024)
  71.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72. 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钦北区整改工作方案
  73.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家庭补助金规定的通知
  74. 深圳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
  75. 长洲区倒水镇富万村举行重阳节爱心分红活动
  76. 乡村振兴万秀区召开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
  7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44:23
  78. 关于调整2019年法律援助联系员名单的通知
  79. 区发改局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鳌头镇龙聚排涝站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80. 浦北县人民政府浦北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在浦北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81.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公示
  82. 北海市图书馆图书流通部2022年11月接收书籍捐赠情况公示
  83. 关于建立钦北区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84. 公正乡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公正乡党委及所辖村党组织巡察工作动员会
  85. 龙圩区开展志愿服务助农丰收活动
  86. 党员冲锋在前汇聚防疫磅礴力量
  87.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北京冬奥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力度
  88. 2021年上思县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行政执法部门类)
  89. 上思县住建局党支部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
  9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01 18:53:24
  91. 优化营商环境合浦县涉企审批事项打包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92. 我市召开市第十四次党代表大会报告征求基层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座谈会
  93. 我市数字经济建设获自治区督查激励表扬
  94. 卢亚茄的办证公示
  95. 合浦县组织收听收看全区农村工作会议
  96. 防城区妇女干部培训班暨农村妇女领头雁桂姐姐宣讲队骨干培训班正式开班
  97. 合浦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人选名单公示(第四批)
  98. 灵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99.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第二十五批编号D07010044)
  100. 陆汉川率队到新圩镇渌一村调研乡村振兴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