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场所)344家(处)发现隐患和问题1975项
为督促各地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6月初至7月初,省安委会组织省应急、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消防等15个部门组成14个综合督查组共73人,对各地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执法检查,共检查县(区)35个,市直部门25个,企业(场所)344家(处),发现隐患和问题1975项。
此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见证材料、现场询问、座谈交流、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存在隐患与问题的单位与企业,督查组已向当地政府反馈督查意见,并督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明确监管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省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督查中,各地区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同时,督查结果也暴露出我省在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
督查结果显示,我省一些地区和部门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政府层面自查自改中仍有差距,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同于一般性日常工作,没有从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部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2021年集中攻坚阶段工作部署针对性不强,对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薄弱环节等底数不清,对三年行动期间整体工作的提升目标和具体措施不明确。
督查组发现,我省中小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存在差距,把重视安全生产停留在口头上的问题还很突出。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干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不掌握,安全管理人员能力素质不高,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有效实施和运行,有的企业只开展了风险辨识,没有进一步深入地对风险进行评估分级,部分企业对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线路保护、防静电设施、有毒可燃气体检测设备等安全***的管理方面存在疏漏。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依然很高,在344家企业(场所)中检查出重大隐患52个,个别重点行业领域,如城镇燃气领域等问题隐患仍然突出,在督查的36家城镇燃气企业(场所)中检查出问题和隐患287项。问题与隐患反映出企业在工程建设阶段存在问题,特别是对饭店等非居民用户的监管还存在盲区。
目前,省安委办已对各市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办,并将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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