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岫岩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目 录
岫岩满族自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部门预算(2017)
第一部分 岫岩满族自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岫岩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一、表皮
二、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四、部门收入总表
五、部门支出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非税安排支出表(不含基金)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A3)
十一、一般预算基本支出-工资及福利明细表
十二、一般预算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十三、一般预算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五、非税收入安排基本支出明细表
十六、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七、政府基金支出表
十八、政府采购表
十九、“三公”经费
二十、“三公”经费预算明细表分单位
二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二十二、预算公开情况信息反馈表(需反馈财政)
二十三、预算检查表(需反馈财政)
第三部分 岫岩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岫岩满族自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岫岩满族自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具体政策、改革方案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实施方法。
2、研究制定全县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综合管理工作。
3、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对外经贸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宏观指导,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指导和归口管理全县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贸易、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交易会和展览会;负责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查和申报;负责组织全县外贸进出口的储运工作;负责企业利用国家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外国企业(公司)在岫岩设立长驻代表机构的审查报批工作。
4、负责管理全县进料加工业务;负责组织国际租赁、加工贸易项目的协调和管理。
5、负责全县利用外资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章程、合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协调工作。
6、负责全县对外国际工程承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非贸易型境外企业的初审工作;负责审查、申报国际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及该项目下的来华工作人员。
7、负责组织全县对外经贸行业的干部培训。
8受县政府委托,对全县派驻国外的贸易机构进行指导和管理。
9负责指导、检查有关对外开放政策法规的落实等工作;负责全县外经贸统计及信息发布;负责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二)岫岩满族自治县招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国内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优惠政策,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招商引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并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统筹管理、协调检查、督促落实;组织全县招商引资的审查、任务分解及督办;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的调度及评比工作。
3、负责全县国内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包装、编印和信息发布,参与全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
4、建立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加强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动态,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决策依据。
5、负责全县国内招商引资活动的筹备及组织工作,提出全县大型国内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地客商来我县考察、洽谈合作等业务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6、负责全县国内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落实和***服务,协调客商办理相关手续及解决客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意见、困难和问题。
7、负责对全县招商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及考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岫岩满族自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岫岩满族自治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岫岩满族自治县招商局
第二部分 岫岩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一、表皮
二、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四、部门收入总表
五、部门支出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非税安排支出表(不含基金)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A3)
十一、一般预算基本支出-工资及福利明细表
十二、一般预算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
十三、一般预算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五、非税收入安排基本支出明细表
十六、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七、政府基金支出表
十八、政府采购表
十九、“三公”经费
二十、“三公”经费预算明细表分单位
二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二十二、预算公开情况信息反馈表(需反馈财政)
二十三、预算检查表(需反馈财政)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岫岩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2017年度预算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194.82万元。
2.罚没收入0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0万元。
5.专项收入0万元。
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
7.国有资产(资源)收入0万元。
8.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1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1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13.提前告知的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14.存量资金0万元。
15.上年结转0万元。
二、本部门2017年度预算支出
(一)按经济分类预算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152.0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2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45万元。
4.项目支出0万元。
(二)按功能分类科目预算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0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52.75万元
3.医疗卫生8.0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0.036万元,增长1.3%,主要是招商引资任务增加等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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