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办事处保护环境打造清洁水源
我县水源地位于兴隆境内,保证水源地不受污染,为城镇居民提供清洁水源是兴隆办事处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首要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办事处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全力做好水源地耕地保护工作。认认真真、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对签定租地协议的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在进行全程指导,保证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耕地不使用化肥、农药等,确保水源地在农业生产中不受污染。
二、坚决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域内污染性企业。兴隆办事处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全力配合县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玉器加工等污染性企业,防止工业化生产给水源地造成的严重污染。
三、对水源地区域内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在水源地保护区域内开展清洁绿化活动,坚决治理脏、乱、差,采取建排水沟、设垃圾点等方式对周边环境进行保护,严禁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保证水源地区域内环境的清洁。
四、积极宣传,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宣传,不仅使水源地周边企业,也要使办事处境内所有的企业都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要 让企业认识到保护环境是自己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增强企业做好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使群众在发展绿色农业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从而主动参与到水源地保护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