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虫害防治工作全面开展
县动监局草原监理站按照辽宁省草原监理站《辽宁省2015年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我县全面开展草原虫害防治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制定了《岫岩县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岫岩县草原虫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动监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县草原站领导任成员,办公室设在草原站,县草原监理站关绵来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强化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明确。使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签订协议,任务落实。
依据我县基本草原的分布及虫害发生的情况,确立2015年草原虫害防治工作,主要在黄花甸、朝阳、龙潭三个乡(镇)开展,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面积为4.5万亩。监理站同上述三个乡(镇)动监所所长签订了2015年草原虫害防治工作协议书,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具体实施方法等相关的防治工作要求,在8月末完成该项工作。
三、召开工作做会议,举办草原虫害防治技术培训班。
7月3日我们召开由动监局相关领导,县草原监理站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动监所所长参加的岫岩县草原虫害防治工作会议。提高认识,落实工作任务。7月6日召开相关乡(镇)动监所村级防疫员、草原大户参加的草原虫害防治技术培训班。监理站到每个乡(镇)在草场现场举办虫害防治技术培训,如虫药的配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相关技术要求,上述工作的开展,保证了我县草原虫害防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监督检查,现场检查验收。
要求各乡(镇)动监所要有灭虫药的发放记录、喷洒虫药时间、草场面积、喷洒灭虫药人员都要具体的记录,有喷洒灭虫药的现场照片。动监所长具体负责监督本辖区的灭虫工作,保证质量,保证面积,县草原监理站技术人员,下到现场指导、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完成后由县草原虫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到现场随机抽查灭虫地块进行检查验收,查看相关的记录表。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