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路道路排水路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SZZ2009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人民路道路、排水、路灯改造工程已由鞍山市政府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09-0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鞍山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880万元。对人民路从兴盛广场至铁西三道街之间的道路、排水、照明进行改造。道路全长1145.69米,红线宽度40米,机动车道宽24米,两侧标准人行道宽度1.5米,非机动车道标准宽度3.5米,绿化带宽3米。排水工程新建排水管道:D=0.3米管道595米,D=0.4米管道520米。照明工程主要对铁西广场和兴盛广场的路灯进行改造,共新建双臂路灯12基,单臂路灯8基,路灯部分不含灯具主材,其他路灯和箱式变压器利旧。
2.2建设地点:鞍山市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1880万元
2.4计划工期: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2 月20日 2 月 26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到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铁东区前进路17号)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三级)证,以及该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三级)在本企业近3年同类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工程合同额应大于1500万元)。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请于2009年2月27日下午3:00时,在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鞍山市铁东二道街10号)召开工程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09年2月23日2月27日,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3月20日上午9时,地点: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鞍山市铁东二道街8-2)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和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邮 编: 114002
联 系 人: 于霞 杜保莉
电 话: 0412-2263063
传 真: 0412-2263061
电子邮件: asszfzbzx@126.com
网 址:http://www.anshan.gov.cn/ztb/
开户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铁东支行
账 号:7200***********9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高景平
电 话:024-22503559 、22503574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邮件:jdzbgs@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