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创新管理机制保障租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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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房管局与市公安部门实行了联合管理机制,在全面放开城区落户政策中,凡在城区租房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均可迁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入落户需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这对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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