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季以来鞍山市区没有出现雾霾天
11月21日,记者从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获悉,进入供暖季以来,鞍山市空气质量一直不错,截至本月19日,市区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达17天,没有出现雾霾天气。
供暖是影响冬季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而从11月1日进入供暖季以来,鞍山市没有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出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显示,11月1日到19日,市区有17个优良天,2个超标天均为轻度污染,而去年同期我市只有11个优良天,并且在8个超标天中有2天为重度污染。
供暖季鞍山市空气质量出现这样的利好局面,除了受到天气的有利影响外,与鞍山持续的环保治理分不开。一直以来,鞍山市始终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核心工作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城市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呈现逐年向好态势。特别是从2015年新《环保法》出台后,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鞍山先后制定了《鞍山市环境保护条例》《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并且深入开展“蓝天工程”环保战役,在大气治理方面,认真落实“大气十条”,制定了37项推进措施,累计投资110.4亿元,完成391项钢铁、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大气治理工程,拆除燃煤小锅炉834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4万余辆,使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未来,鞍山市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完善重点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调整能源结构,治理环境污染,切实解决大气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