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社局提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2233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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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2016年6月27日,市人社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传达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崔隆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半年工作汇报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党组负责人在会议上明确提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2233”工作法。
落实 “2个责任”:即一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责任;二是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
坚持 “2个教育”:即日常廉政文化教育和集中开展教育。
实施 “3个抓手”。即抓早抓小、抓常抓细、抓重点抓节点。
突出 “3个重点”:即作风建设、规范化管理和营商环境建设。
通过实施“22333”工作法,进一步落实好市纪委六次全会要求,以新的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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