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和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9月8日-9日,县司法局负责人深入高阳、双汇、国华、嘉川和白水司法所,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和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调研活动中,要求重点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治理工作中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人员管控,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进行。
调研过程中,采取查看阵地建设、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探讨交流了司法行政领域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的困境和发展思路,勉励司法所要以党建带所建,以所建促发展,要凝聚司法行政干部力量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积极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调研组强调,工作中要注重规范化建设与职能作用发挥相结合,特别是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上要树立标杆,让司法所成为当地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基层群众的法律专家,让司法所在党委政府工作中有重量,在服务基层群众工作中有分量,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县司法局 杨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