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见实效
5日,在市纪委党风室,记者看到一封特殊的信函———纪委给某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回执:您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已经收悉,借此机会,对您家人的去世表示深切的哀悼……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带头树新风,从我做起,以廉洁自律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采访中,市纪委党风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封看似简单的信函在全市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很多干部都因此做到红白喜事简办新办,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干部形象。
据了解,为倡导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市纪委去年出台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规定领导干部凡因公或因私出国(境)、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住房、集资建房、购买商品房和出卖私房情况等,都必须提前报告市纪委党风室,填写市纪委统一印发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单”,认真写明报告内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年初以来,市纪委党风室采取了一种特殊的监督形式———在收到报告时回复一封颇具人情味的信函,让领导干部本人或家庭举办红白喜事时带头移风易俗,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