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气延误食宿费旅客自理(图)
自今年1月1日起,多个民航业新规都将正式施行,包括备受关注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航班正常管理规定》、《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新规落地后,旅客在登机、安检、延误处置等环节都将面临不少改变。其中,《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因天气、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航班出港延误或取消的,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16年10月28日,中国民航局发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在民航安检工作特殊情况处置的章节中,提出14种违规情形应当报告公安机关。
具体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伪报品名运输或者在航空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的;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及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经民航安检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
针对上述违规情形,民航安检机构未按要求采取特殊情况处置措施的,根据规定,将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6年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今年民航业的另一重要文件《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同样要求从明年起施行。《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因天气、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航班出港延误或取消的,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三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提供食宿服务。
依据该新规,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航班发生备降这三种情况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