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鞍钢、三冶人防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六五”普法规划收尾工作,不断掀起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高潮,按照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经人防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市人防系统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本着隆重、务实、节俭的原则,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和人防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和防空防灾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宪法意识和人防观念,为全面建设“五个鞍山”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社会文明。
三、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1日——12月25日。
四、活动内容
宣传活动主要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普及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
1、加强人防干部职工宪法教育。组织人防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和人防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防办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在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一次宪法知识考试。
2、开展宪法教育主题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在机关LED显示屏、所属单位室外广告屏(牌),刊播宪法宣传标语。在学校、社区、企业等建立宣传点,发放宪法和人防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组织人防流动展馆巡展等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人防部门要把此次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保密,注重节俭。活动中要严格审查宣传报道内容。坚持节俭原则,注重在扩大影响面上下功夫。
3、精心组织,认真总结。各级人防部门要根据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宣传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活动情况和相关视频、照片报送市办法规宣传教育处。
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