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九、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1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三、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2021年部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五、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六、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七、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十、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二十二、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四、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二十五、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四部分 ***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公开原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三条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中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五条部门预算信息(***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预算单位构成等。
(二)部门预算表。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预算表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等。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部门决算信息(***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等。
(二)部门决算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决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公开方式
第七条预决算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章公开程序
第八条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
第六章附 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鞍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具体要求,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闻出版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鞍山新闻出版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八)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
(九)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十)拟订全市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十一)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鞍山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组织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新闻发布工作。
(十三)负责联系外国政府新闻管理机构、主要媒体和智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及市具体要求,拟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对全市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
(十七)组织研究起草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计划和政策,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根据职责权限负责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等起草、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职责权限拟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八)统筹协调全市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行业网络安全规划及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协调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十九)督促落实涉及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负责协调处理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
(二十)推动网络阵地建设,负责市内重点新闻网站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业务,推动移动互联网发展。
(二十一)推动全市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推进网站党建工作。
(二十二)协调拟订扶持信息网络行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政策体系,开展互联网经济和发展态势研究,推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行业投融资支持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全市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二十三)组织拟订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四)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
(二十五)完成市委及市委网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2.鞍山市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
第三部分 ***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预算公开表(具体明细见附表)
第四部分 ***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2697.45万元。
(一)收入预算2697.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97.45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3.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5.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内2697.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18.27万元;
2.项目支出 1479.1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1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2697.45万元,比上年减少31.04万元,降低1.1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总支出2697.45万元,同比减少支出31.04万元,降低1.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2.54万元,增长9.19%;项目支出减少133.58万元,降低8.2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及所属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97.45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97.45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1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22.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2万元,项目支出1479.18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97.45万元,比上年减少31.04万元,降低1.13%。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及所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8.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2.3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2万元。
人员经费105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6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5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6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车运行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8.3万元,主要包括本部门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0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2021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五)预算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项目支出应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8项,预算资金1479.1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单项也没有需要绩效考核的项目,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21年***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