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推进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和跨省通办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落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和民政部、省政府工作要求,尽早实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和“跨省通办”,锦州市民政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和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2021年6月底前务必完成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数据补录工作,现婚姻登记必须在业务办理时即时生成电子档案,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档案数字化工作,为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婚姻信息数据库,打通数据壁垒。二是为婚姻登记机关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每个窗口配备一台电脑、一台激光打印机、一台针式打印机、一台高拍仪、一台身份证读卡器、一台居住证读卡器、一台电子签名设备、一台指纹采集设备等。三是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积极组织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和“跨省通办”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四是及时制定印发《锦州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方案》和《锦州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施。
我市按照方案部署,于4月30日起实施我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于6月1日起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同步实施),此项利民便民措施,大大减少了我市流动群体返乡办理婚姻登记产生的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
(锦州市民政局 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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