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芦屯保障性住房41项目投融资合作签约
5月12日,开发区与世纪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公司共同签订投资协议,开发建设芦屯保障性住房等“4+1”项目。这将为开发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注入新活力。签约仪式在区投资服务中心举行。
区党工委书记王立群,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政府区长王百胜,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政府常务副区长杜邦安,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江东,世纪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公司董事长林熙康出席签约仪式。
世纪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建筑、房地产、海外、基础投资四大板块为一体的大型民营集团企业,业务遍及京、津、沪、辽等省市和利比亚、安哥拉等众多海外地区,在全国建筑施工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声誉。此次世纪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公司与开发区合作开发建设的芦屯保障性住房“4+1”项目包括芦屯保障性住房续建工程项目、原海东市场城市综合体项目、世纪广场改造项目、2014年区域绿化建设和补植改造等项目。计划总投资16亿元,其中6亿元为世纪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公司自主投资,其余款项由该公司提供融资渠道解决。
芦屯保障性住房续建工程项目包括芦屯保障性住房一期、二期工程,其中一期已经开工在建,二期工程及配套项目计划投资8亿元,占地面积约16.9万平方米。原海东市场城市综合体项目将对原海东市场2.6万平方米的地块进行综合开发建设,计划投资6亿元,规划后建设用地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3.91万平方米。世纪广场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改造面积为26万平方米。2014年区域绿化建设和补植改造项目,计划投资0.8亿元,面积约60万平方米。同时,双方将以资产运营平台公司发行“城投证券”的形式,采取捆绑式运营方式,对芦屯保障性住房“4+1”项目提供资金保证。
签约仪式上,林熙康对开发区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及投资环境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将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并进一步寻求合作机会,将公司更多的项目落户开发区,实现互利共赢,为开发区城市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王立群强调,此次合作是双方在互利互惠、互相尊重的原则下的强强联合,体现出世纪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对开发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社会稳定的大力支持,也是在投融资领域上有力的创新与尝试。希望双方能够本着诚信、尊重的原则,严格遵守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开发区各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项目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项目进展顺利,达到预期目的。
王百胜与林熙康分别代表双方在投资协议书上签字。
签约仪式由杜邦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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