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局开展美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为加强美容场所的卫生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规定和阜新市卫生计生监督“蓝盾三号”行动方案的要求,区卫生监督所对全区所有正在营业的美容场所开展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对美容场所的卫生许可证、是否存在非法医疗美容服务、检测报告、量化等级标识公示、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美容场所都能按照要求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均能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规模较大的美容场所都建立了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有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能够按规定对公共卫生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并能正常运转。但一些经营规模较小的美容店卫生管理制度欠缺,存在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场所没有进行控烟宣传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2户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区卫生监督所将针对本地区美容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具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加大卫生监督力度和业务指导,督促经营场所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开展经营活动,将建立卫生监督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充分调动经营者的主动性,树立依法依规经营的观念,帮助他们从根本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