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清贷工作深入开展,阜蒙县突出清收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各乡镇成立相应的清收工作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认真对照信用社提供的不良贷款情况,将本辖区不良贷款清收任务逐户逐笔分解落实到各村,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是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有偿还能力却恶意拖欠贷款的典型贷户,由公安和法院执行部门严肃予以查处,依法执行,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对已起诉未结案或已胜诉未执结的案件,由司法部门抓紧时间审结执行。对于涉及奶牛、大棚类政府项目贷款的,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协调畜牧局、农业局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按照偿还能力进行分类。对于公职人员贷款,由相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三停五不”(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不评先、不晋级),并通知县财政局或借款人所在单位,逐月代扣其工资用于归还贷款,直至还清为止。对于村干部不良贷款,限期半个月偿还所欠贷款,逾期不还的,由县纪检委、检察院负责清收。对于村级不良贷款,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经管站,认真核对帐目,限期清收。对于农户生产生活贷款,属恶意逃废债的、不认帐的、走逃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清收;已经死亡的由县法院负责,对其财产继承人依法起诉清收;确实没有经营能力的贷户,由联社自主清收,公安局、法院配合。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类不良贷款,由县人大及政协负责帮助清收。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各清收小组按照全县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尽快组织力量,深入一线,逐笔落实,集中全部精力,克服一切困难,确保完成全年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任务。同时,针对现存的贷款户多数为难啃的“硬骨头”的实际情况,各清收小组积极开展调查走访,尽快摸清重点清收对象的底子,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增强清收工作的针对性。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清收实施方案,因事制宜,既要讲政策、讲原则,也要结合实际,讲究方法,依法按程序办事。 四是加强调度协调。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对各工作组清收情况继续实行定期汇总、调度,适时协调组织召开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会议,做到一事一议。同时,县督查考核办对清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各单位、各乡镇、各工作组的清收工作动态。对清收不力、未按还款计划还贷的单位,由县纪检、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严肃的组织处分。对于瞒报、漏报、不报不良贷款的徇私舞弊行为,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变相改变贷款事实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依纪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