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快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12月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促进“公正司法”目标,深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法院打破原有的业务庭之下设立合议庭的层级结构,探索建立“一个合议庭即是一个审判庭”的模式,取消了业务庭管理层级,切断了业务庭行政权对合议庭审判权的渗透、介入、干预,避免了案件内部层层审批、办案权责不明、审判效率低下等问题。
新的合议庭采用“1名审判长+2名法官+1名书记员”的模式,实行以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为核心的权责统一的办案责任制,组成相对固定合议庭,共同对案件负责,真正做到“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成立专业法官会议,研讨合议庭提交的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或存在较大分歧的案件。严格控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全面推行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制度,逐渐形成行政事务工作服务审判中心工作的管理体系。强化内外监督,完善制约机制,建立审判流程公开、法律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以公开促公正。
通过扁平化、去行政化、权责统一的改革,审判质效将得到明显提高,审判责任制得到落实,进一步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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