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设计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29日发表
辽阳瑞拓矿业有限公司:
依据《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土地复垦条例》第十四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辽非煤矿山综治办发[2020]6号)规定,“对于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仍由原企业履行的,地方人民政府应限定责任主体在年底前完成修复任务”,你公司属于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人。
请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实际现状,在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你矿的《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设计》编制工作,并及时上报给辽阳市自然资源局宏伟区自然资源分局,逾期未完成的,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宏伟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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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0:32: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