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新政更加便民
8月下旬,城桥镇元六村的黄老伯用上了自主选择购买的开沟机,农机购置补贴款也拿到了手。对此,他觉得很满意:“农机购置补贴方式的改变,让我得到更多的实惠,真不错!”
去年3月起,本县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出调整,由过去“差价购机”改为“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这项改革受到了农户们的欢迎。今年首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于8月底结束,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日前也已正式启动。
据县农机站有关负责人介绍,“差价购机”即农民在购买农机时,不用掏全款,补贴资金由政府直接补给经销商。而如今本县全面实行“全价购机”,由农民先掏全款购机,财政部门在核实后,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一卡通”兑付农民购机补贴资金。新的补贴方式让农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机、议价购机。“这充分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减少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维护了补贴机具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县农机站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主要为在本县范围内,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的本县农民(对于申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对象年龄分别在62周岁和65周岁以下)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此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服务组织和报废更新老旧机具(凭报废更新证明)的实行优先补贴。需要提醒的是,各乡镇与补贴申请者需签订《承诺书》,一是承诺自主购机、自担风险;二是承诺购买机具行为真实有效;三是承诺自愿交纳保证金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不擅自转卖,如有违法违规事项则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农机购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农民筹资难问题,县农机管理部门已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借贷金融服务。各乡镇将配合有关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5月,县农委、县财政局在《关于印发崇明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对补贴政策、补贴对象、操作程序等信息公开透明,以及资金分配、补贴范围与标准制定、补贴对象确定等作了更严格的要求,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将采取加强补贴对象资格审核、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到镇进村公示制度,加大补贴机具实地核查力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本县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