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关于新浜镇举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依法规范管理,持证上岗。为方便各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新浜镇安监所和区安全生产协会近期将联合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合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培训(报到)时间: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 具体详见***课程表
三、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8:30时至11时
请各企业准备好企业税号等开票信息
四、培训地点:新浜镇文体中心301会议室
五、培训费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390元/人
六、联 系 人: 陆一鸣 陶泽慧 联系电话:57892388
新浜镇安监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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