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暴雨淹没车库设施修缮费用谁来承担
2013年的一场罕见暴雨席卷申城,停放在江桥城市岸泊小区地下车库内的80余部机动车、400余部非机动车因暴雨引发的河水倒灌而被淹,车库设施亦不同程度受损。事件发生后,受损车辆理赔事宜得到妥善处理,小区物业也及时对车库设施进行修缮。2014年年初,小区各项设施恢复正常运转。
然而40余万元修缮费用由谁承担? 2016年9月,协商不成的双方为此对簿公堂。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此案,小区业主大会自愿向物业公司给付设施设备维修费的40%,共计16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城市岸泊小区傍水而建,2013年10月,双台风“菲特”和“丹娜丝”的突然“造访”,10月8日,上海普降大暴雨,嘉定地区雨量尤为集中。大暴雨导致城市岸泊小区周边的市政河道青龙江、虬江河及其支流河水水位暴涨,最终河水没过堤坝涌入小区。倒灌进的河水如洪水般“吞噬”了小区内地势较低的地下车库,导致80余部机动车、400余部非机动车被淹,地下车库及电梯井内设施也遭受不同程度损坏。
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快速响应,召集物业公司、受损车辆车主、保险公司等协商受损车辆理赔事宜。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协调下,涉事各方在较短时间内就车辆理赔问题达成共识。此外,为使受损地下车库及电梯尽快恢复正常使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也做了多番沟通,最终双方形成合意,由物业公司先行采取措施对因受灾而损坏的设施予以修复,并垫付维修费用,待明确双方责任后各自分担相应费用。
截至2014年2月,因受灾而损坏的设施大部分已修复完毕、恢复正常使用。然而物业公司为此支出的40余万元花费该从何走账,是由物业公司自担,还是由小区业主分摊,却成为摆在大家面前的一道难题。对此双方各执己见,谁也不肯让步,最终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承办法官介绍,本案诉讼阶段双方分歧较大。物业公司认为涉事小区地下车库遭水淹的原因系天灾,属不可抗力,其已采取了必要且合理的防范措施,但客观上仍然无法防止地下车库因河水倒灌而遭受水灾,不存在管理责任,因此不应当承担受灾设备的维修费用。该维修费用应当从小区维修资金中列支,因抢险救灾而额外发生的费用也应当由全体业主承担。因此物业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业主大会向其支付各项费用共计48万余元。
业主一方则认为,各项损失的产生系因物业公司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而起,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修缮义务,不应将责任转嫁给业主。而对物业公司提出的部分直接维修费用和间接维修费用,业主大会也不予认可。
此外,自事发至本案诉讼发生已时隔近三年,部分房屋的产权也因交易而发生变更。新购房的业主认为损失发生在其购房前,其没有义务分摊维修费用,因此对物业公司的诉请反响尤为强烈。这也进一步加大了法院处理矛盾纠纷的难度。
由于本案的审理结果事关小区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且原、被告双方矛盾分歧较大,因而从受理案件伊始,承办此案的杨法官就高度重视,力求从切实解决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的角度出发,促成双方达成合意。
为此,杨法官仔细阅看案卷材料,梳理归纳案件要点,并专程至事发小区实地走访调查。在核实相关情况,掌握案件主要争议焦点和双方各自心理预期的情况下,召集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代表开展调解工作。同时,杨法官还邀请事发小区所在地的居委会主任、房管局工作人员、司法所调解员等协助法院做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的思想工作。
在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各作让步,差距逐渐缩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业主大会承担40余万元维修费中的40%,计16万余元。
自此,这起涉及全体业主及物业公司切身利益的纠纷,以双方均能接受的方式得到了圆满解决。
来源:《嘉定报》 记者 冉涛 通讯员 张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