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五角场镇人民政府关于陆志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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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杨浦区五角场镇人民政府关于陆志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单位:
镇政府决定:
陆志华同志任镇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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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8:01: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