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南司法所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主席***6月29日签署发布的特赦令,对正在服刑的九类罪犯实行特赦,7月11日上午,淞南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特赦工作集中学习。
司法所专职干部紧扣“九类特赦对象、五种禁止情形”,就这次特赦工作的背景、概念和意义向社区服刑人员作了介绍,对特赦的条款逐条进行详细解读。要求社区服刑人员结合自身情况,逐一对比,符合特赦条件的要积极、主动向司法所申报。针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个别矫正人员,通过电话、个别走访等方式告知,保证此次专项学习不漏失一人。在认真对照、仔细排摸后与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特赦宣传承诺书》。同时,对不符合特赦条件的人员,引导其正确认识特赦问题,既不攀比也不放弃,摆正心态,加强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这次对“特赦令”的集中学习,加强了社区服刑人员对我国法治理念的深刻理解,能够正确引导其常怀感恩之心,树立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促其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