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房地拆许字(2004)第07号
房屋拆迁公告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杨房地拆许字(2004)第07号]。希望被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中环线军工路立交工程
二、房屋拆迁人:上海中环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上海百群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拆迁范围:
翔殷路153号部分、158号部分、159号部分、160号部分、165号部分、167-169号、200号、215号、235号(含临1-3)、250号部分(含临1-3)、255号部分、265号部分、270号部分、272号、285号部分、295号部分、297-301号、303-307号,军工路1188号、1199号部分、1203号部分(含1、2)、1205号部分、1233号部分、1280-1286号部分、1288号部分、1300-1306号部分、1310号、1376号(含1、2)、1435号部分、1436号部分(含甲、乙)、1448号部分、1455号部分、1456号、1466号、1476号、1486号,民星路231号部分,翔殷路军工路口公用厕所、翔殷路道口道班房部分、翔殷路国顺东路口翔殷路农贸市场。
五、房屋拆迁期限:
自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起,至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止。
六、上岗证号:YP-076、YP-667
七、对我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天内,向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房屋拆迁的进行)。
八、房屋拆迁现场办公地址:宁国路129号五楼
上海市杨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拆迁范围:
翔殷路153号部分、158号部分、159号部分、160号部分、165号部分、167-169号、200号、215号、235号(含临1-3)、250号部分(含临1-3)、255号部分、265号部分、270号部分、272号、285号部分、295号部分、297-301号、303-307号,军工路1188号、1199号部分、1203号部分(含1、2)、1205号部分、1233号部分、1280-1286号部分、1288号部分、1300-1306号部分、1310号、1376号(含1、2)、1435号部分、1436号部分(含甲、乙)、1448号部分、1455号部分、1456号、1466号、1476号、1486号,民星路231号部分,翔殷路军工路口公用厕所、翔殷路道口道班房部分、翔殷路国顺东路口翔殷路农贸市场。
翔殷路153号部分、158号部分、159号部分、160号部分、165号部分、167-169号、200号、215号、235号(含临1-3)、250号部分(含临1-3)、255号部分、265号部分、270号部分、272号、285号部分、295号部分、297-301号、303-307号,军工路1188号、1199号部分、1203号部分(含1、2)、1205号部分、1233号部分、1280-1286号部分、1288号部分、1300-1306号部分、1310号、1376号(含1、2)、1435号部分、1436号部分(含甲、乙)、1448号部分、1455号部分、1456号、1466号、1476号、1486号,民星路231号部分,翔殷路军工路口公用厕所、翔殷路道口道班房部分、翔殷路国顺东路口翔殷路农贸市场。